募兵條例三讀 水電補助於法有據

立法院昨三讀通過《募兵制推動暫行條例》,確立退除役軍人家屬自用住宅水電補助、志願役士兵戰鬥部隊加給及留營慰助金等誘因的法源依據。其中,民進黨團對軍眷住宅水電補助入法有疑義,指公教人員無此優惠,恐有違公平原則,但國民黨團仍在人數優勢下,動用表決過關。

馬政府推動募兵制一波三折,因召募成效不佳,迄今已兩度跳票。甫通過的《募兵制推動暫行條例》授權國防部在改善軍人待遇、尊嚴及出路等面向訂定配套措施,如增設營區學位在職專班、專長證照培訓班以及退役軍人創業輔導與補助。

國防部表示,募兵制為國家兵役制度轉型重大施政,推動成果攸關國軍戰力提升與維繫,事涉國防及國家安全,法案通過將能完備募兵制法制基礎,並提高招募及留營誘因,確保募兵制轉型成功。

三讀條文規定,志願役現役軍人得支領戰鬥部隊加給及留營慰助金,並應衡酌募兵需求,提高志願意勤務加給及地域加給,藉此強化招募與提高留營誘因。

為確保軍人退伍出路,新法明定,國防部可設置專業證照訓練班,培養軍人專長;若涉及營區安全、武器裝備維修或軍品運輸等勞務採購,如保全業、貨運業,可於招標時,訂定廠商進用退伍軍人的最低比例,且軍事機關辦理勞務採購時,應由志願役退除役軍人團體優先承包。

三讀通過條文也明定,若退除役軍人有創業意願,退輔會得予創業輔導及補助;申請輔導會就學補助的退除役軍人,就學期間中低收入戶得發生活津貼;退除役軍人參加輔導會辦理的職訓班得予補助。

國民黨立委陳鎮湘發言表示,義務役役期從2年減到剩1年,軍人剛訓練成熟就要退伍,將減損戰力,然中共從未放棄武力犯台,募兵制是唯一解方,一定要從待遇、出入、尊嚴著手,增加募兵誘因,否則「戰車出不了大門、軍艦出不了港口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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